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杜娟)近日,市生態環境局印發《優化環評管理助推高質量發展十條保障措施》,從強化環評源頭防控、優化環評服務保障、優化環評審批流程、簡化環評編制、強化環評質量管理五大方面提高環評審批效能,主動服務企業綠色發展。
強化環評源頭防控。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總要求,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堅持依法依規審批,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不符合法律法規的項目環評一律不予審批;堅持生態環境質量只能變好不能變差的底線,持續改善環境質量,不斷提升生態系統的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
優化環評服務保障。制定重大項目環評審批臺賬,實施清單式管理模式,提前介入,為重大項目提供“綠色通道”服務,實行專人對接;利用市重大項目并聯審批要素保障工作專班平臺,開展重大項目審批調度。
優化環評審批流程。實行并聯審批,精簡環評審批前置條件,取消無法律依據和不必要的受理材料,將初審意見或技術評審,改由內部程序辦理。承諾3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時間和技術評估時間)內完成環評文件審批。
簡化環評編制工作。已編制規劃環評且通過生態環境部門審查的,除按規定需重新編制規劃環評或者開展跟蹤評價的情形外,在符合相關要求且不突破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可由規劃編制機關、產業園區管理機構組織開展技術論證工作并編制《規劃環評管控要求優化調整論證報告》,對規劃環評管控要求提出調整建議,經征得原審查小組成員單位同意并報原審查部門審核后實施。
強化環評質量管理。加強從事技術評估工作的第三方技術機構管理,推動加強技術能力建設。統籌使用全市環評技術評估力量。
(編輯: 吳嘉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