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新時代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要求,加強思想政治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根據廣東省委宣傳部《廣東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和管理暫行辦法》(粵宣通〔2015〕32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和廣東省政工職評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度政工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粵政職評〔2024〕2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開展2024年度廣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工作安排
(一)前期準備工作階段
1.各單位組織基層單位及參評人員認真學習《暫行辦法》相關規定,認真對照評審條件,準確理解和把握相關政策和評審要求。
2.申報人員須提供2024年完成繼續教育學習培訓的積分證明。積分主要通過網絡培訓或面授培訓兩種形式獲取。參加網絡培訓和面授培訓所獲積分共同計入總積分(有關事項說明及操作指引詳見附件5)。
3.申報政工師、高級政工師的論文,將嚴格執行評審條件的要求,必須是申報前近3年,發表在經國家出版主管部門批準,具有國內統一刊號(CN)或國際統一刊號(ISSN)的綜合類或政工類期刊、報紙(增刊、B刊除外),經省政工職評部門認定的內部刊物(詳見附件6、7)(注:自2024年1月1日起,在“中國廣州”網“政工論壇”刊登的論文不再作為高級政工師申報的有效內部刊物)。如出現發表同月同一刊物的,不論是上半月或下半月,只按1篇論文計算。在同一本書籍上同時發表2篇論文的,只可選擇其中1篇申報。申報中級職稱必須提交1篇論文,字數不少于2000字;申報高級職稱必須提交2篇論文,每篇字數不少于3000字,如果由于版面問題發表的文章被壓縮到2000字以下(含2000字),必須附上3000字的原稿復印件。
發表論文有效期限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4.2024年度中、高級申報人員在提交論文材料時,需一并提供所報內容的知網查重報告,以確保論文的原創性與真實性。查重報告應涵蓋與相關領域文獻、過往申報案例以及網絡資源等多方面的對比結果。自2025年度申報工作起,申報中級政工師論文重復率不得高于30%,申報高級政工師論文重復率不得高于20%。如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查重報告或查重結果超過限定標準,將不予通過(關于查重報告要求及操作指引詳見附件8)。
5.在其他非政工專業類的期刊、報刊(不含綜合類)或“中國廣州”網上發表的非政工類論文不能作為政工職稱論文進行申報;申報職稱未通過的人員,若非由于論文原因不通過評審,可在論文發表有效期內重新提交。
6.申報高級政工師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申報兩種形式同時行。網上申報搜索“廣東文明網”(http://gd.wenming.cn/),從首頁“廣東省高級政工師網上申報管理綜合平臺”入口點擊進入,申報人員請點擊“申報人員登錄”進入系統。具體操作指引見附件3(提示:如所在單位沒有相關賬號,請先書面向市職評辦提出申請,待單位賬號創建后,再通知申報人員填寫相關內容,審核人員具體操作指引見附件4)。
(二)申報、考核推薦和評審、發證階段
1.申報政工專業職稱由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政工職評辦公室或組織人事部門根據文件要求對材料進行認真審核,不在政工崗位工作的人員不得申報。
2.各初級評審委員會負責收取并審核認定申報政工員、助理政工師職稱人員的材料,經初評委認定或評審通過,上報廣州市政工職評辦審批、發證。
3.各區黨委宣傳部政工職評辦負責收取、統計、審核本區轄下街道及區屬單位申報政工師職稱人員的材料。各集團公司負責收取、統計、審核本集團和下屬企業申報政工師職稱人員的材料,由區或企業集團公司統一填寫一份《廣東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員()級專業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情況一覽表》。經評前、后公示通過,上報廣州市政工職評辦審批、發證。
4.廣州市高級評審委員會負責收取、審核申報高級政工師職稱人員的材料,經評前論文答辯、高評委評審和評前、后公示通過,上報省政工職評辦審批、發證。
5.審核公示。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同時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審核無誤后將申報人員的有關情況進行公示。公示范圍為申報人所在單位,公示內容包括申報人姓名、職務、學歷、工作履歷、現有職稱、申報檔次、政工業績、政工論文等,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形式可采用文件、公告或網上發布等。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評審材料先行報送,待核實后結果及時報送相應評委會辦公室。
公示結束后,由單位人事部門填寫《公示結果登記表》并加具意見,與其他材料一并簽署蓋章,按申報相應檔次的要求,分別送交有關政工職評辦受理。
二、有關問題的說明
1.根據《暫行辦法》的規定,申報當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退休(包括退休返聘)的人員,不再參評各檔次政工職稱,各單位不予受理其申報材料。
2.有關年齡和專業工作年限計算至2024年12月31日。
3.關于年度考核,按照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核。按以下兩種情況之一提供:一是每年單位有年度考核的,提供近四年的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復印件蓋上“與原件相符”字樣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二是單位沒有年度考核的,需提交2020年至2023年的工作鑒定表。
4.申報高級政工師實行評前論文答辯,由廣州市政工職評辦組織申報人員根據提交論文的內容進行答辯,答辯成績60分以上再進入評審程序。
5.高級申報人員所提交的證明材料需掃描后上傳至申報系統,由申報人所在單位職評(人事)部門驗核。
6.崗位界定。各級申報人員須提交與個人工作經歷相同的最近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或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最新在職在崗證明(任職文件)。根據《暫行辦法》列入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調資范圍的單位,不列入思想政治工作專業職務評聘范圍。綜合崗位申報人員要提供崗位說明書和在崗職責證明(加蓋公章)。分管政工的行政領導要提供分管政工的文件或者會議紀要。
7.學歷證明。國外大學學歷要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承認學歷證明。
8.直接申報高級。直接申報高級僅限于5年內從黨政機關調入人員和軍隊復員轉業人員申報,并符合粵宣通〔2015〕32號文件要求,而且個人需在崗5年之內且從事政工工作1年及以上。
9.轉系列申報。房產估價師、注冊估價師、高級理財師、企業文化師等由國家社會勞動保障部門確認的職業資格,以及企業法律顧問等享受中級職稱待遇的非國家規定序列的職稱不能作為中級資格轉系列申報高級政工師。已取得國家規定序列的專業技術資格轉系列申報人員,其從事政工工作時間按全額計算,從事非政工工作時間減半計算。
10.破格申報。破格申報人員提供的榮譽稱號應與政工工作有關,且應在上一次參評取得相應政工專業職務后所獲得。初次參評人員所提供榮譽稱號應為5年內獲得的相關榮譽稱號。如有超出“粵宣通〔2015〕32號”不作為滿足破格申報的條件,僅作為參考。
11.關于初次申報的認定問題。從未在本職務系統獲得過初級、中級政工師的申報人員認定為初次申報。已獲得初級或中級政工師的申報人員,需按照“正常申報”類型申報高一等級職稱,不得通過其他申報類型申報,“破格申報”類型除外。
三、填寫申報材料的要求
(一)申報材料
1.申報政工師的人員在本文的附件2中下載《廣東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員中高級專業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表》,A4紙雙面打印(相片頁單面),表一、表二分開裝訂。
2.申報高級政工師需在網上填報完電子版后,待所在單位初審并報市政評辦審核后,由所在單位在系統上打印有水印的紙質版提交。
3.為完善申報材料,申報政工師、高級政工師(紙質版)需提交部分廣州市的表格。
具體是:《廣州市政工人員專業資格評審送審材料目錄表》、《廣州市政工人員專業資格評審信息錄入表》、《個人政工專業工作總結》、《代表作》(詳見附件9)。
(二)填寫要求
1.申報政工師需填寫《廣東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員中級專業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表》1份。申報高級政工師先在網站填寫電子版,各單位和主管部門政工職評辦審核通過后,在網上打印紙質版申報材料1份。申報人應按《暫行辦法》的規定及有關說明規范填寫,按照 “填寫說明”指引如實填寫,所有表格在填寫時間或數字時,一律用阿拉伯數字填寫。主要經歷要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需個人填寫的內容不得有空缺,如無內容填寫 “無”字。項目不全、填報內容不準確、填寫不規范,則不予受理。
2.業績情況。為更加全面、真實了解申報人員政工業績情況,各單位從德、能、勤、績、廉等五方面給予的綜合評價意見不少于500字,單位紀檢部門對申報人員的廉政情況給予審核意見,單位職評(人事)部門欄要蓋人事部門公章,單位黨組織推薦意見欄要蓋黨組織公章。各類獲獎證書只提供近5年內個人的獲獎證書。
3.《 廣州市政工人員專業資格評審送審材料目錄表》(附件9-1)提交1份,貼在送審材料大信封封面。
4.《廣州市政工人員專業資格評審信息錄入表》(附件9-2),申報高級提交4份,申報中級提交1份,申報初級提交1份。
5.《個人政工專業工作總結》(附件9-3),申報高級提交4份,申報中級提交1份。
6.《代表作》(附件9-4)需提交原件1份,除原件外申報高級需提交復印件4份,申報中級需提交復印件1份,每份論文復印件分別裝訂在《代表作》封面、目錄后面。
以上材料分別裝訂好后,全部裝入一個大信封(建議使用結實的牛皮紙信封,不要用文件盒),由各單位統一送到市政工職稱評審機構。
(三)認定政工員、助理政工師
在本文附件1下載《廣東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初級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認定申報表》,A4紙雙面打印(相片頁單面)。
申報表按統一格式簽名一欄必須用簽字筆手寫,不可打印在表格上。申報人員要嚴格按照表格欄目的填寫說明認真填寫,不按要求填報材料的不受理。復印件須由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政工職評辦對照原件審核后蓋上公章,并注明“與原件相符”或蓋上“與原件相符”章。
四、工作要求
各單位政工職評辦、各級評審機構要嚴格按照《暫行辦法》規定的標準條件和工作程序,堅持“嚴格、認真、審慎”的原則,實事求是,以高度的責任心,認真組織評審工作。負責政工職評工作的同志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文件精神,熟悉和掌握政策,為基層單位和申報人員做好文件的宣傳解答工作。各級政工職評辦公室、組織人事、人力資源等部門,要嚴格審核有關材料,嚴格界定政工崗位,不是從事政工工作的人員不能申報,要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
五、報送材料要求
1.各單位政工職評辦收齊材料后,將每個人的材料按照初、中、高級申報情況,分別按照填寫表中的內容填好一覽表(附件10、附件11、附件12)和《2024年度廣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資格職稱( )級任職資格審批發證表》(附件13),以上文件請用A3紙單面打印1份,在提交紙質版的同時將電子版發送到廣州市政工職評辦郵箱:gzszpban@126.com。
2.高級政工師網上材料申報最后的截止日期為2025年1月24日,屆時申報系統將自動關閉。請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申報材料填寫并打印。
3.2024年度初、中、高級申報材料紙質版收取時間為2025年2月10日—2月21日,收取材料單位:廣州港集團有限公司,收取材料地點:廣州市越秀區沿江東路406號港口中心21樓2105會議室,收集材料聯系人:吳先生,聯系電話:020-83051049。逾期不予接收申報材料。
根據《關于做好2019年度政工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粵政職評〔2019〕2號)要求,各省直和中央駐粵有關單位人員如需在廣州市申報初、中級職稱,請按照廣州市評審辦法執行。
以上通知,請遵照執行,如省政工職評辦有新的通知要求,以省政工職評辦通知為準。
廣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
職務評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1月9日
(廣州市政工職評辦聯系電話:83550924、83550917)
(編輯: 吳嘉祺)